《战狼2》被曝补税 吴京影视公司设立地图浮现







日前,网络上流传微博路毅贾的截图显示:“战狼再猛,也得补税,导演一份、演员一份”。多位影视行业内权威人士都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吴京近期确实涉及税款问题。由此,吴京公司的注册地图终于浮现出来,他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并于2016年变更注册于北京的母公司股东为设在上海的工作室,而工作室注册地,则享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内地男演员吴京在观众群中拥有较高口碑,由他执导并主演的动作军事电影《战狼2》去年大热,在内地取得了56.8亿元的高票房,并斩获多个奖项。

《战狼2》的出品方共14家公司,主投方为吴京实际控股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此外,还包括三家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影视传媒公司:春秋时代(霍尔果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其中,霍尔果斯登峰是北京登峰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京。

霍尔果斯对当地影视公司曾给予了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税收优惠。即新注册公司享受5年内企业所得税全免,5年后地方留存部分税将以“以奖代免”的方式返还给企业。

北京登峰的股东原本为自然人吴京和吴燕,2016年11月,北京登峰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凯燃(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旋岚(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凯燃和旋岚由吴京和吴燕分别成立。

这两家工作室成立于2016的年8月,注册地址均为“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1楼”。这是上海影视圈一处著名的地址,范冰冰、赵丽颖、佟丽娅、胡歌等国内众多知名明星均在此设立个人工作室。

该楼位于上海仓城胜强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 2009年成立,是国家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区建设重点项目,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松江区委区政府曾在税收政策及专项资金等方面对该园区予以支持,落户园区的企业能获得营业税60%、所得税20%的优惠。

《战狼2》的发行方为北京文化(000802.SZ)和聚合影联,为影片保底8亿票房。按照中国电影票房的普遍分成规则,从总票房中扣除5%的国家电影专项基金,和3.3%营业税后,《战狼2》的净票房收入52.1亿。制片方和发行方的分账比例,通常为净票房的43%,即22.4亿,另外57%归院线所有。

电影开拍前,北京登峰与发行方的约定,当总票房收入低于8亿元时,发行人分成比例为12%。当总票房高于8亿元时,8亿元至15亿之间的部分,发行方分成比例为25%,高于15亿元部分,发行方票房分成比例为15%。

以此初步计算,吴京的北京登峰等出品方凭借《战狼2》获得的票房分成约18.9亿元。吴京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战狼2》背后站着多家出品方,作为主投方的北京登峰把自家的收益分了一部分出去。

截止本报发稿时止,与吴京有关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上的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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